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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河边散步,很难得到湿鞋,这可能是证券从业人员反复禁止股票的一个常见借口。即使是多年来经受住考验的券商老手,也不可避免地会失去信心。
日前,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曾一次悬挂多项行政处罚决定,东北证券原总经理、合规管理部员工监事邹现身。由于邹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亲属账户大量炒股,被中国证监会处以“不罚”的行政处罚,罚款总额为140万元。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祁已于去年辞职并离开东北证券。
证券从业者的股票交易应该自由化吗?这个话题已经讨论过几次了。在最近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证券法》中,这一要求并没有放开,33万名证券从业人员需要“谨慎、审慎”。
合规总经理因股票交易被罚款4年
经纪公司员工因股票交易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并不少见,合规人员了解法律并违法的情况也很少。
1月7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东北证券合规管理部某员工主管和总经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齐自2004年5月至今在东北证券工作,2004年11月19日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012年5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东北证券审计部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中国证监会调查期间担任东北证券员工监事。
2010年11月17日至2014年10月10日,祁在东北证券任职期间,利用直系亲属李的账户非法买卖龙华节能等股份,交易金额7154.68万元,利润70.04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股票交易涉及的证券账户资金主要来自某个公司,该账户实际上是由某个公司控制和使用的,该账户的交易是由某个公司决定和执行的,下单的电话号码是平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及其办公电话号码。
针对齐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70.04万元,并处以同等数额的罚款。
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邹去年匆匆离开。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证券从业人员信息查询,邹确实于2019年7月办理了辞职和注销手续。
早在2014年,奇谋就通过东北证券职工代表大会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根据简历信息,他曾是吉林信托的秘书和新华证券营业部的总经理。但2016年3月,邹辞去员工监事职务,继续担任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据报道,某公司的“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不是公司高管或“合规总监”,而是中层干部。
就工作年限而言,自2004年11月取得资格至今已有15年。其他金融机构的经验表明,他的金融经验相当丰富。再加上其合规工作的背景,其违规的股票交易行为更加令人尴尬。值得注意的是,某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2010-2014年期间,至今已有五年,但仍被监管部门发现和调查。
证券从业人员的股票交易一再被禁止
证券从业者对股票市场的向往可以用“得不到的总是混乱”来形容。
在刚刚结束的2019年年中,有许多证券从业人员非法买卖股票。一些人借用妻子和女儿的账户,一些人与同学分享股票,还有一些人声称“父亲在操纵”,但不管有什么借口和理由,他们都没有得到监管机构的原谅。
证券从业人员的非法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常规的警告、没收和罚款外,还会带来证券市场市场禁售的后果。例如,去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辛谋文的非法股票交易案件进行了处罚。当时东吴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辛谋文因为母亲的账户多次在营业部下单。由于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证券交易量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除罚款外,还对其实施了三年的市场禁止令。
然而,虽然离市场更近,但近年来,证券从业者的股票交易大多表现出“我不是股神”的效果。股票不仅赔钱,而且还受到监管的惩罚,导致“失去妻子和士兵”。例如,在最近公布的王某某非法买卖股票案中,他和同学们合作买卖股票,并同意“自负盈亏”。经中国证监会调查,王某王某累计亏损148.42万元,被罚款10万元。
然而,经过严格的监管,一些人打出了家庭牌,将非法股票交易的问题推给了账户所有人。例如,在2019年初证监会查处的赵在证券非法买卖股票一案中,他声称自己控制的证券账户中的所有资金都是由父亲出售和运营的。对此,除了大量调查外,证监会多次联系赵及其父亲,并要求相关券商协助联系面谈。在多次拒绝接受调查后,中国证监会拒绝承认他的投诉意见。
股票交易应该自由化吗?
证券从业者应该放开股票买卖吗?在牛市中,这一要求经常被许多人提出;在熊市甚至股市崩盘期间,这条监管红线被称为是对证券业“自己人”的保护。
为什么证券从业者被禁止买卖股票?对于证券从业者来说,他们可以被视为离股市最近的人群。面对股票市场这样一个高利润、高风险的市场,熟悉交易规则、掌握大量资源和信息的证券从业者一旦离开市场,对普通个人投资者是不公平的,也存在很多道德风险和冲突。
然而,近年来,有人提议允许证券从业人员根据法律法规持有股份,并建立相关的配套监管机制。例如,在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提议修改《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对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限制,完善禁止内幕交易和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以规范证券公司员工的股票投资行为。
当时,李玮指出,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立法意图主要是为了禁止内幕交易和防止利益冲突,而相关规定是为“员工身份”而设计的,而不是“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交易行为”,这与立法意图不符。此外,证券法对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持股的限制是强制性的,空没有保留法,这使得证券公司难以实施股权激励,影响了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和证券公司稳定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的形成,不利于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但是,在最近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证券法》中,这一要求并没有公布。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期间,不得直接或者以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股权性质的证券,不得接受他人捐赠的股票或者其他股权性质的证券。
对于33万名证券从业人员来说,新修订的《证券法》出台后,他们不应该对短期内的股票交易抱有幻想。股市是有风险的,股票交易应该谨慎。提醒投资者时,不要忘记你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太大胆!用办公电话下单炒股 东北证券前合规老总被罚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4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