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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召开了陕西省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工作规则》,研究推进了疫情防控、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金融支持。

这标志着财务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的地方协调机制正式建立并实际运行。

会议指出,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和正式运行为各监管单位加强协调和衔接提供了平台。在发布工作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络员制度等工作制度。

财务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地方协调机构是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在陕西省的议事协调机构,接受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中国人民银行Xi分行主要负责同志为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陕西省)召集人,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地方金融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陕西省外管局、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省政府及其他有关省级部门、地方司法部门、市政府领导和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陕西省)成立并运行

财务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的地方协调机制以指导和协调为导向,不改变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或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安排。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金融信息共享;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完成财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陕西省)成立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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