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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促进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通知,建议提高生猪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并将生猪养殖贷款不良贷款率放宽至不超过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的3个百分点。

通知还指出,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根据公布的2020-2021年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为发挥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的作用,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继续做好生产数据调度、监控和预警工作,准确判断形势,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督促各类在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形成产能,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优势,带动中小农户发展。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以下是全文: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和农村(畜牧兽医)厅(局、委)、财政厅(局)、银监局、农业和农村局、财政局,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决定将《关于做好种猪场和大型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关于支持稳定生猪生产担保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支持稳定生猪生产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银豹建办发〔2019〕189号),进一步加大对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工作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一是促进生猪生产加速恢复

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按照2020-2021年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为发挥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的作用,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继续做好生产数据调度、监控和预警工作,准确判断形势,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督促各类在建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形成产能,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优势,带动中小农户发展。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二、完善临时贷款补贴政策

享受临时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的大型养猪场的条件将从每年5000头以上调整到500头以上。新增支持对象的折扣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的渠道、比例、范围和时间计算的有关要求,按照农办计财〔2019〕30号和财办农〔2019〕69号文件的规定继续执行。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第三,强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的作用

省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功能,积极为符合担保要求的猪场(包括地方猪场)和年产500头以上的猪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对于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纳入政策业务评估范围的有效期将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可根据需要享受担保费补贴和业务奖励政策。省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在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尽可能简化担保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确保贷款尽快到位。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第四,加大信贷支持

(1)调整和完善贷款评估机制。提高生猪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将生猪养殖贷款不良贷款率放宽至不超过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的3个百分点。

(二)拓宽抵押物范围。支持银行将种畜圈、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纳入可接受担保品目录。将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种畜圈抵押贷款和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各省(区、市),继续支持生猪抵押登记、流通等条件具备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控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生猪贷款试点。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V.相关要求

(一)加快金融支持生猪养殖创新试点。金融机构应加大种畜圈等抵押担保创新服务的开拓和测试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样本。各地银监局要加强监督和指导,每季度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做好生猪养殖贷款主体的筛选、推广和尽职调查工作。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二)加大国有金融机构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支持生猪生产的主导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应在三年内安排不低于500亿元的信贷规模,重点支持生猪养殖和储备调控体系建设等整个生猪产业链的发展,并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国有银行应加大努力,满足大中型养猪场新建、改建、扩建和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三)加强对贷款贴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对种猪场(包括地方养猪场)和年养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猪场,继续执行农办计财[2019]3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新纳入补贴范围的,省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贴息操作办法,进一步细化贴息程序、审核方式、资金拨付和监管措施等要求。在保证企业申报贷款贴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度、审计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以及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下,审计权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放,简化操作流程和程序,缩短资金拨付时间。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准确计算贴息金额,加强宣传,确保资金安全。省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审计结果反馈给市县,市县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结算情况由省级部门汇总后送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备案。财政部地方监察局可以通过抽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加强资金监管。省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每月通过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报送贷款贴息资金数额和政策执行进度。

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

金融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20年3月17日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三部门:提高生猪贷款风险容忍度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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