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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范)记者25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了《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用于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的生活。
通知指出,在疫情期间,当地工会应为档案归档困难的工人提供生活补贴。救助资金发放到各省(区、市)总工会后,各地要简化手续,加快资金拨付,救助中心要及时发放到贫困职工家庭。工会备案困难较大的职工应坚持充分利用自己的头发,做到覆盖面广、保障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工会要根据贫困职工的生活需求和疫情期间物价上涨的情况,加大对贫困职工的帮扶力度,确保正常帮扶到位。要加大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赠等配套资金的投入。结合本地实际,有可能在疫情期间增加对严重困难职工的生活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困难工人的家属、感染COVID-19肺炎的工人及其因病死亡的家属可纳入分配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讨论额外的发行标准和额外的对象,并可研究和确定相关程序。
通知指出,有必要防止再次陷入贫困。将受疫情影响的符合条件的救助人员纳入政府救助覆盖范围;感染COVID-19肺炎的工人的家庭应确保基本生活;对于因流行病而无法找到工作且收入下降的雇员,应将其纳入政府援助范围;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尚未覆盖的职工,予以临时救助。要加强人员服务,关心医务人员、救援人员、警察、基层人员、志愿者等防疫一线人员,并与社会力量共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全总拨付2.5亿元专项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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