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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电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督执法优质发展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肯定清单”,实施“三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实现执法监督“三个优化”,有效促进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为全省优质经济发展服务。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新的国家要求得到及时落实;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现有创新措施,规范制定工作方案,引导全省在特殊时期的创新探索,依法依规推进,同时明确实施“三优化”执法监督,确保生态环境部门服务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批”是指免除一批管理,承诺批准一批,加快一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分10大类30个子类填写,学校、幼儿园、公园、宾馆、食品饲料加工、肉禽加工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三类建设项目中的临时性项目,可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一些与民生相关的行业,如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涉及清单中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实行环评通知承诺审批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通过通知承诺制进行审批。
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创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式,如对急需开工、环境问题复杂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以及需要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进行环境可行性判断的项目,实行预审制度,以解决前端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后端审批的快速推进。 并促进其他项目开工程序的同步推进,不受未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限制,有效促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
执法监督的“三个优化”是指优化现场执法检查。原则上,对与防疫物资生产和民生安全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环境信用评价为诚信的企业,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优化“双随机开放”日常监管,突出重点,灵活运用“在线+离线”抽查方式,重点加强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热点网络等大数据应用,采用“技术+现场”监管方式对企业进行抽查。优化环境行政处罚,关注违法行为的外部环境影响,提高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对因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缴纳罚款的,将采取不再罚款或滞纳金等措施,缓解企业财务困难。
为确保环评审批改革“全省一盘棋”,通知制定了《四川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通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点项目环评预审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相关工作开展方式、工作程序、事后监督手段和相应保障措施,开展了市(州)重点项目环评审批通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实施时间原则上为2020年9月底,可根据情况需要适当延长。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各市(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肯定清单”实施的指导和调度,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准确把握全省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特殊时期的探索实践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启示,有效的、得到广泛认可的措施将固化为一种长效机制。”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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