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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伟○编辑朱少勇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昨日披露了2020年资本市场立法工作计划。今年,中国证监会计划制定和修改53个监管立法项目,其中42个项目被列为“年度重点引进项目”,11个项目被列为“适时研究引进项目”。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将《上市股票定向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列为“年度重点引进项目”。据市场参与者称,这意味着监管机构将开始进一步加大对欺诈、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政策层面已经计划并考虑了下令回购以欺诈方式发行和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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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计划,中国证监会今年拟制定和修订的监管立法项目主要分为四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结合法律规定,支持创业板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其中,在贯彻新《证券法》要求并与法律规定相衔接的法规中,“年内重点引进项目”包括:制定《科学技术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上市股票定向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等。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证券期货机构私募股权管理、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外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在支持创业板注册制度试点改革的法规中,有三项重点内容,包括: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管理办法》。
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的法规中,全年将出台3个重点项目,包括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条例》。
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规中,有13项“年度重点项目”,包括:制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柜台业务办法(试行)》等5项法规;修订《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八项规定。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证监会披露立法计划 欺诈发行拟被责令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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