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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高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第三稿已于26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第三稿有效加强了医疗废物管理,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
目前,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是COVID-19抗击肺炎的一个重要环节。部分常委、人大代表、各部门、各地区和社会公众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医疗废物法规。修订草案的第三稿阐明,医疗废物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清单进行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修订草案的第三稿澄清了监督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共卫生和污染环境。
在主体责任方面,修订草案第三稿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
同时,草案修改稿第三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生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时,应当协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确保必要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用品。
此外,草案修改稿第三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权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置。
据悉,修订草案第三稿还规定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总体规划、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包装材料减量化和资源化以及加强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我国拟修法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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