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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粮食局网站,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国家粮食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0年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继续扎实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年度重点任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顺利实施。
根据通知,2020年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一年。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和供应,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地位,认真落实国家整体安全理念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充分认识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和流通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的粮食安全体系,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原则,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确定的职责基础上,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2020年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抓好五项年度重点任务的落实。一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第二,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强调粮食生产要带头稳定政策、稳定地区、稳定产量。粮食主产区要充分发挥优势,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加强粮食生产,确保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生产,加大对早稻生产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早稻面积,促进双季稻恢复生产。各地要科学防灾减灾,加强对甜菜夜蛾、沙漠蝗虫和家栖蝗虫的监测,坚决遏制灾害的爆发,以虫代赈,实现丰收。三是加强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加强储备粮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优化地方储备的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促进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形成功能互补、协同增效的新格局。第四,搞好粮食市场和流通。部署各地统筹政策收购和市场收购,为各类主体开展市场收购创造条件,坚决守住“卖粮”底线。要不断完善粮食产销合作,加强重要节点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建设粮食强国。同时,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食品节支降耗。第五,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这就要求在防控过程中确保粮油供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疫情,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对保障机制,着力保障粮油供应,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稳定。根据生猪生产的恢复情况,组织饲料粮通过市场化方式由北向南运输。加强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网点建设、管理和政策支持,提高粮油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根据通知,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把本地区粮食安全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第一,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按照“抓重点、补不足、补薄弱环节”的要求,认真制定了2020年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制实施工作计划,明确了任务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投入了必要和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了重点任务的落实。第二,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最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发〔2014〕6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保障水平。第三,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粮食主产区要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稳定粮食生产、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粮食质量安全、粮食储运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监管的重点;产销平衡区应重点建设一批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切实保障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应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有效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非主产区也要注重地方储备粮管理、粮食供应和价格稳定、粮食质量安全和粮食流通监管。第四,我们必须正视问题,争取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做好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推动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各项政策措施。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11部门:不断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5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