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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记者闫)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月30日报道,为了有效盘活基础设施股票资产,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工具。在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试点工作安排中,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
《指南》共45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界定产品定义和结构。公开发行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是指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单个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获得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的封闭式基金产品。同时,积极运营和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超过90%的可分配利润按要求分配给投资者。二是明确管理人、托管人等机构主体的专业能力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严格控制质量控制。第三,明确基金份额的出售方式,借鉴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采用线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公众投资者以询价方式确定的认购价格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四是规范基金投资管理和项目运营管理,明确基础设施基金投资运营、关联交易管理、收益分配、估值和信息披露要求,坚持“信息披露为中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明确基金管理人责任,审慎勤勉地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第五,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沪深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要求。
中国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指引》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指引》,并在完成程序后实施。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证监会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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