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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发布了《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指引》。《指引》详细解释了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模式的内涵、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激励对象的范围、授予的权利数量、授予价格、时间安排和激励收益;从加强公司绩效考核、完善激励目标绩效考核、评估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方面,明确投资者的定位和要求,引导企业注重价值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梳理并明确了规范股权激励管理措施的要求和规定。
以下是全文:
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指引〉的通知》(郭子高函[2020]178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发布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介绍准则的背景。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1+n”文件体系已经基本确定,目前的决策侧重于具体的操作程序。就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而言,自SASAC成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生产要素参与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从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改制上市的需要出发,按照履行投资者责任的要求,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方法,特别是2019年,国资委(SASAC)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的通知》(郭子发审字[2019]102号),标志着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体系基本确定。目前的关键任务是将工作重点从夯实基础、架设梁柱转移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和实施上来,使系统更加成熟和定型。《指引》的发布是为了总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央企业前期的实践经验,力求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对中央企业的工作指导,以促进中央企业扩大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覆盖面,构建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问:指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指南共有97篇文章,涵盖近2万字。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各项政策法规,从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考核体系、管理措施和实施程序等方面对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并逐一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规范。首先,重点阐述了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条件、原则及相关要求。其次,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模式的内涵、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激励对象的范围、授予的权利数量、授予价格、时间安排和激励收益。第三,从加强公司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实施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考核等方面明确投资者的定位和要求,引导企业注重价值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第四,梳理并明确了规范股权激励、责任追究和特殊情况、财务处理和税收法规管理方法的要求和规定。第五,总结各级国有股东的责任,梳理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申报、实施和终止等程序性事项,重申监督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问:就政策要求而言,《准则》有哪些新特点?
答:准则有三个主要特点:第一,政策一致。本指引是在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框架下制定的,与此前国资委发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政策规定相一致。第二,明确界定责任和程序。国资委落实以资本管理为重点的职能转变要求,审查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的责任由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承担。通过细化和完善操作指南,指引帮助中央企业更好地承担股权激励的主体责任,确保中央企业能够接受、管理和履行工作职责。第三是回答操作问题。此前,我们出台的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是框架性和原则性的,中央企业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具体情况。《指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可操作的方法,在政策框架内进行了解释和细化,旨在帮助企业在具体实践和操作中更好地与政策规定对接。
问:近年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哪些有效的经验值得总结和提炼?
答:国资委(SASAC)和中央企业共同努力,积极探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内外市场的实践经验,在投资者的引导下,逐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有企业特点的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了股权激励作为市场化长期激励工具的积极作用,一些良好做法也逐渐被市场所采纳。综上所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五种好的方式:第一,激励的实施与绩效考核同步,这就要求企业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的实施应与激励目标的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考核目标应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价值创造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第二,奖金的多少与工资水平有关。参照国际惯例和市场惯例,薪酬结构与薪酬水平相协调,股权激励的奖励值控制在总薪酬水平的40%以内,实现了平稳规范的启动,但股权激励的行使收入不再受到控制。第三,激励模式符合公司特点,引导上市公司根据行业和发展阶段科学选择激励工具,结合市场条件探索创新激励模式。第四,协调行使安排和激励约束,引导企业分阶段实施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后,将锁定至少两年,解锁后,将在不少于三年内分批生效,体现长期激励约束。第五,协调公司治理和管理提升,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企业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基本管理制度。在制定《指引》的过程中,我们系统提炼了股权激励上述五个方面的实践经验,可以作为操作指南,帮助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这项工作。
问:下一步,对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会有什么考虑?
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和贡献、报酬按贡献确定的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构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和机制的意见》也指出,要全面落实以知识增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和数据的价值。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推进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为重要举措。应该说,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央企业控制的上市公司数量迅速增加。目前,11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有效实施股权激励,取得显著进展。但是,总体而言,中央企业控制的境内外上市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的不到30%,覆盖面有待提高。《指引》发布后,SASAC将引导中央企业积极履行主要职责,推动符合条件的控股上市公司科学、高效、规范地开展股权激励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企业管理骨干和核心科研技术人员的积极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国资委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规范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7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