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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分销服务”改革,不断优化经营环境,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现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形成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给予反馈:
电子邮件:qinlang@mail.safe.gov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福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活期账户管理部(邮编:100048)
传真:010-68402380
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8月7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附件2:《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淼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20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