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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7月26日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的公告,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诈骗犯罪58101人,同比增长35%。其中,因电信网络欺诈被起诉的有32463人,同比增长77.1%。特别是诈骗犯罪频繁发生,检察机关查处的诈骗犯罪占全部疫情防控犯罪的43.4%。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目前,在10起典型的疫情防控案件中,有9起涉及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介绍,上半年诈骗犯罪呈现四大趋势和特点。首先,它涉及社会生活领域广泛,层次多,社会危害大。从上半年检察机关办案情况来看,诈骗犯罪名目繁多,从国家宏观政策到人民的衣食住行,包括疫情诈骗、“医疗”诈骗、“保健品”诈骗、“招生中介”诈骗、“日常贷款”诈骗、骗取国家补贴诈骗、国有资产解冻诈骗等。,不断“创新”,覆盖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特别是一些电信网络欺诈突破了国界、地域和人员的限制,具有利益相关者、跨境、远程、电子支付等特点。有许多不明的受害者和巨大的伤害。
第二,诈骗犯罪具有公司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特征。在检察机关处理的诈骗案件中,近7起已成为共同犯罪,犯罪组织形式也从“简单联合”向“公司化”转变。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级管理,自成一体,呈现出日益明显的专业化趋势。比如,有的设立专业公司,租用高端写字楼,设立多个部门或岗位,通过法律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招聘,对招聘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采用企业运营模式管理,披上“法律外衣”,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与此同时,这种企业、专业和职业欺诈也催生了一个帮助罪犯并使他们受益的黑灰色产业链。
第三,犯罪手段变得越来越智能。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诈骗犯罪开始向互联网转移。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被用于欺诈的各个方面。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如代理和匿名,捏造事实,隐藏身份,并在虚拟的空房间里犯罪。犯罪手段逐渐从传统的现金交付方式转变为利用网上银行和支付平台转移资金。
第四,其他牵连犯诞生,犯罪“产业链”形成。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实施和完成需要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了一个黑灰色的产业链和犯罪利益联合体,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相互配合、相互交织。从非法获取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到制造和销售“伪基站”设备和短信群发,到传播和维护虚假网络平台,再到批量购买他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黑卡”,这可能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阻碍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隐瞒和隐瞒犯罪所得等相关犯罪,从而形成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犯罪的“产业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认真履行职责,不仅坚持保持打击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而且有针对性地细化各项执法措施,通过发布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一是严格控制办案质量;二是着力加强诉讼监督;第三,打击和预防并重;第四,全力以赴开展亏损弥补工作。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醒,我们应该非常警惕欺诈,不要指望“天上掉馅饼”,不要相信便宜的东西,并保持我们自己的“钱袋”。(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守好“钱袋子”!上半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升七成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20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