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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1月17日电-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的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东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沈昌友向与会媒体详细介绍了“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意义、发展思路、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于2015年10月获得国务院批准,是继杨凌示范区之后的第二个国家级农业高新区。根据批复,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区将按照集中布局、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齐全的要求,探索示范盐碱地综合治理、现代农业发展和四个现代化同步推进。力争成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区)是“一城两区一园”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布局中“两区”的重要极。它位于东营市南郊。它的前身是国有的广北农场,已有60多年的历史,占地11.4万亩,人口6300。北林海港口、机场、铁路和高速公路贯穿其中。具有聚集生产要素、吸引各方投资、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区域发展的有利区位条件。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

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区是由各部委和各省共同建设的。其核心任务是建设具有强大驱动力的区域创新平台和现代农业孵化器,打造“高科技支撑、现代服务业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四个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建设全国领先的“创新驱动型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预计到2020年,将形成科技领先、组织先进、产业体系完善、供给保障有力、生态环境良好、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建成世界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潘瑞金)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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