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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8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中国服务外包员工平均年产值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支持信息技术外包的发展。将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与制造一体化示范企业。发展医疗研发外包。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用于区内生物医学研究开发的货物和物品,除禁止入境的货物和物品外,免征进口许可证,进口消耗性材料按R&D实际消费量核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年来,随着中国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服务外包已经成为实现生产性服务出口的主要方式,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外包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和集成化的新趋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贸易优质发展、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优质贸易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服务外包在实施创新驱动、培育新贸易模式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质量、高效率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中国服务”、“中国制造”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数字领导、创新和发展。加强数字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创新能力,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攀登价值链高端。
跨境一体化与协调发展。鼓励服务外包进一步拓展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加快整合,重塑价值链、产业链和服务链,形成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新型产业生态。
全面进步,全面发展。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合格城市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业务,鼓励其他城市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外包业务。
内外联动,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离岸服务外包的技术溢出效应,引进先进技术和模式,大力发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
(3)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国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主要出口渠道的地位将进一步巩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数字服务比重将继续提高。服务外包将成为中国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业价值链水平的重要渠道。信息技术外包(ito)企业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企业将加速向数字服务提供商转型,业务流程外包(bpo)企业的专业能力将显著增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和发展
到2035年,中国服务外包员工平均年产值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创新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服务外包已成为数字技术支撑、高端服务引领的“服务加”新商业模式的重要方式,是推动高质量贸易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力量,是打造“中国服务”、“中国制造”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
二、主要任务
(1)加快数字转型进程。
1.支持信息技术外包的发展。将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与制造一体化示范企业。
2.培养新模式和新格式。依托5g技术,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和整合,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开发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
3.创建数字服务导出集群。依托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4.改进统计的定义。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新的业务模式纳入服务外包业务统计。
(二)促进重点地区发展。
5.发展医疗研发外包。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用于区内生物医学研究开发的货物和物品,除禁止入境的货物和物品外,免征进口许可证,进口消耗性材料按R&D实际消费量核销。
6.支持设计外包。建设一批国家服务设计中心。支持各类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开设创新设计中心,提升设计外包能力,支持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开展设计服务外包。实施特殊行动以提高制造业的设计能力。
7.推动会计、法律等领域的服务外包。通过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促进相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和法律市场的开放。支持会计、法律等企业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后续服务,积极研究支持企业海外发展和对外合作的政策。
8.支持业务运营服务外包。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展采购服务领域。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依法剥离非核心业务,购买供应链、呼叫中心、网络营销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
(3)构建全球服务网络体系。
9.有序增加示范城市。完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动态管理机制,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更多有条件的城市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10.加强国际市场开发。将更多海外服务外包展会纳入非商业性海外展会支持范围。支持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承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支持中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11.评估和优化出口信贷优惠措施。评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项目享受出口信贷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并适时向全国推广。
(4)加强人员培训。
12 .大力培养引进高端人才。推动各省市将服务外包高端人才纳入相应的人才发展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13.鼓励大学生找工作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岗前培训,或者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支持相关创新和创业竞赛的成功,并根据规定在相关政策方面优先考虑获奖者、团队或项目。
14.深化产学结合。完善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在内的社会化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校企合作,加快新工程课程建设,建设一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学科的服务外包院校。
(5)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15创新金融支持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增加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投资。支持合格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上市融资。
16.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经法律批准,工业企业为自营生产性服务业增加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
17.积极培育国内市场。及时修订《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完善重点发展领域扶持政策,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18.大力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打造一批辐射全国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服务外包领域的智库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它们在理论研究和贸易促进方面的积极作用。让中国国际服务外包博览会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展会。
(6)促进贸易便利化。
19.优化海关监管。逐步将服务外包纳入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加强服务外包企业的信用培育,引导更多规范守法的服务外包企业成为海关认证运营商(aeo)企业。
20.扩大保税监管范围。在确保相关税收政策得到有效监管和落实的前提下,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对R&D、设计、测试和维护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进行保税监管试点。
第三,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推进新时期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组织实施,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区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和积极性,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支持,推动本地区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为经济转型和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建设服务。商务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研究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复制。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署
2020年1月6日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4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