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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刘力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月20日报道称,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原有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监管体系进行了整合和修订。通知明确指出,应坚持专业化集中管理的原则,原则上集团内类似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应由统一平台集中运营。本集团董事会负责批准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子公司的业务资格,本集团负责批准年度业务计划。资产负债率高于SASAC控制线、连续三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短缺的子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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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国资委:连续3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紧张的子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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