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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1月21日电(记者刘、闵、白)记者21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浏阳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被湖南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其中,29名公职人员被追究责任,10名企业员工受到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4日7时32分,浏阳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溪公司)13号车间发生重大爆炸,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另有4人轻伤,未住院),直接经济损失1944.6万元。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给予指示,指示湖南省应急管理部牵头迅速组建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经调查,这是一起因非法生产和虚报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调查发现,碧溪公司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超许可范围、超限额、超剂量,改变厂房用途非法组织生产,非法出租厂房;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企业违法生产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特别是事故发生后,浏阳市城潭江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恶意谎报事故信息,与碧溪公司勾结,弄虚作假,非法转移、藏匿遇难者遗体,隐瞒事故真相。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对事故背后的虚假报道进行了彻底调查。据湖南省纪委、监察厅调查,这是由城潭江镇党委书记刘发宇,镇党委、政府部分班子成员的参与,浏阳市个别领导干部的默许和纵容,以及部分领导干部的疏忽所造成的有组织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虚假报告。情况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其恶劣。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长沙市浏阳市城潭江镇和省应急部门29名在事故中失职、谎报的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刘发宇、王一勇等组织实施虚假举报,涉嫌严重违法的5名公职人员,被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受刘发宇指使非法转移遇难者遗体的城潭江镇副镇长刘守龙,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陶长福,党委委员、副镇长吴玉林,镇党委副书记唐建华,被撤销党内职务,撤职查办;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向东,浏阳市副市长曲相水,浏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巡视员沈,浏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被开除党籍、政审。
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对浏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伟在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和渎职行为及虚假举报给予了政府事务方面的重大处罚;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李春秋受到党内警告;对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建平给予诫勉。同时,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被问责。
湖南省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碧溪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法学、工区负责人杨元郎、杨等10名企业职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担负起“促进一方发展、保障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对安全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和整改。以此类推,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群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湖南严肃查处浏阳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 29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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