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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1月22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明确表示,未按时交房或违规交房的开发企业将被列入企业诚信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企业后续项目处理,取消预售资金的便利使用。
近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接到市民投诉后,发现部分预售商品房项目存在延期交付或违法交付的现象,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房交付管理,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期限和条件。开发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并将合格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根据要求,该项目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符合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开发企业必须通过开发项目的消防、人防、质量、环保和规划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交付商品房使用。
开发企业如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海口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对开发企业的不诚信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如果项目不能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的风险,将根据《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监管账户中的全部预售资金,并启动应急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对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同时,未按时交房的开发企业被列入企业诚信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了企业后续项目的后续处理,取消了预售资金的便捷使用。
另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交付房屋的开发企业应当列入企业诚信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企业后续项目的后续处理。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海口:逾期交房房企将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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