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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最近发布了《医疗机构废物综合处置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每个县(市)都将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

十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规划》指出,要加强医疗机构废物的综合治理,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该计划涵盖医疗机构内部废物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管理、输液瓶(袋)回收、医疗机构废物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保证、宣传引导、总结评估等八个方面。,并指定负责每项工作的部门。

十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该计划,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其他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严禁混合各种医疗废物。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管理。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并将其移交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清单并进行移交登记,数据至少保存3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收集转运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并至少每两天在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对于不具备上门收集条件的农村地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多种方式,由第三方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物。在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合格的设施自行处置。

十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规划》,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对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或其家属就诊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员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和输液瓶(袋)进行管理。输液瓶(袋)回收应遵循“闭环管理、定点定位、全追溯”的原则,并引入地方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至少有一家回收利用企业或一家回收利用综合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全覆盖。

十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规划》,今年将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分类存放不规范、脱离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闭环管理、相关企业违规回收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问题。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十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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