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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农业企业加快复工生产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在坚决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为农业企业复工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动农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农业物资有效供应和农业安全生产。
在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程序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分区分级的原则实行差别审批。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负责更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从国外进口农作物种子和种苗进行检疫审批,并暂时免于现场检验、取样等程序。各地农业和农村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为有条件复工复产的农业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并通过备案、告知承诺、精简不必要的证书等措施简化审批程序。
在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积极协调行政资源,广泛采用企业提供现场检查视频资料、网上平行技术审查、视频演示会议等方式。而不是现场检查、技术检查和专家审查,以便为农业企业赢得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时间。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负责兽用消毒剂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和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时限进一步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地方农业和农村部门要加快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并当场作出只需审查书面材料的决定;应在明确的期限内尽快处理许可证的更新和变更申请;对于初审事项,应立即上报审批结果,初审意见应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先行一步”。
在推进网上工作和创新服务方式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和手持工作,特别是复工复产等关键问题,实现审批“不议”。及时梳理惠农惠企相关政策措施,审批服务事项,积极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专项服务接入国家政府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获取疫情防控信息、办理复工复产提供便利。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说明书电子化审批的基础上,推进新兽药开发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引进国外农业种子和种苗检疫审批,实现全过程电子化审批。推进捕捞许可证和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许可标准的发布,充分利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许可证和电子签名等电子政务新手段,加快实现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
在加强审批监管、维护企业权益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针对农业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向一线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复工复产需求响应机制。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负责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换发申请。受疫情影响的申请人可以延期提交或者提交材料符合性承诺书。各地农业和农村部门要针对许可证到期、延期、变更、换发等具体情况,提出受理空缺、延期办理、承诺办理等有效措施,促进复工复产企业依法、按规生产。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推动农企加快复工复产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2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