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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3月15日电(记者、刘)COVID-19肺炎的爆发导致许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该怎么办?日前,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通知称,由于COVID-19肺炎和政府采取的控制措施,消费者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时,一般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重庆消委会:疫情导致消费合同无法履行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COVID-19爆发肺炎后,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集中,控制疫情,导致大量消费者合同无法履行的问题。

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对于合同双方而言,COVID-19肺炎的爆发以及政府为控制疫情所采取的控制措施都是双方事先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事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重庆消委会:疫情导致消费合同无法履行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此外,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报告称,在因COVID-19肺炎而将不可抗力条款适用于消费者合同履行时,由于此次COVID-19肺炎发生在春节前后,在此期间履行的大部分消费者合同都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延迟履行没有意义或不可能实现,且目前无法确定疫情和解除控制措施的时间,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于履约时间的变更不影响合同目的的消费者合同,履约方可以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变更履约时间。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重庆消委会:疫情导致消费合同无法履行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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