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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3月16日电(记者刘维珍)记者从天津市税务局了解到,近日,天津市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分阶段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税费减免,给企业和商家“解渴”以“真金白银”,支持他们渡过疫情。
《办法》明确规定,2020年交通、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景区管理)四大困难行业企业发生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至8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按1%的税率征收;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项目,按1%的预征收率预缴。
此外,大型商业建筑、商场、市场、工业园区等在疫情期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出租人,如果到2020年纳税确有困难,可申请暂时减免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系副教授李海涛指出,当前疫情对大多数企业的最大影响在于企业收入大幅下降,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重要途径之一。
据介绍,为推动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天津市税务局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工作台帐日报表制度,及时沟通惠企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帮助辖区内小微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
“为了帮助我们解决后顾之忧和困难,天津市税务部门到商场宣传解释了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并指导我们完成了网上申报。目前,企业的上游供应渠道、物流和客户正在逐步恢复,我们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充满信心。”天津郝伟通信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建石说。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天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减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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