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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3月18日电-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修订烟酸注射液说明书(2020年第36号)。决定对烟酸注射液(包括烟酸注射液和注射用烟酸)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所有烟酸注射液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补充修改说明书的申请,并于2020年6月1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公告表明,如果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应当一并修订;说明书和标签的其他内容应与原批准的内容一致。补充申请提出后9个月内,所有出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予以更换。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国家药监局:修订“烟酸注射剂”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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