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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3月20日电(记者张子云)3月20日上午,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旺区人民法院就一起疫情防控案件举行公开审理,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陶默格、陶默红、陶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宣判后,三名被告都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将服从法庭判决,不会上诉。

安徽一村民小组组长带头妨害疫情巡查被判刑

法院发现,2月14日晚,当警察驾驶警车在博旺区新联村的一个自然村巡逻时,村民小组的领导陶默格和陶默红在吃饭喝酒后聚集在村口聊天,看到警车故意在此停车。警察告诉他们,他们正在巡逻疫情,但他们仍然侮辱警察,阻止他们执行公务,这导致许多村民观看。

安徽一村民小组组长带头妨害疫情巡查被判刑

出于这个原因,警察甲想控制反抗和罢工的陶默红,而警察乙拿着执法记录员去处理它。随后,两名警察被陶某某、陶某某和陶某某殴打,造成轻伤。

经审理,法院认为,陶默格和陶默红在COVID-19防控肺炎期间吃饭喝酒,在公共场所聚集聊天时,知道警察在巡逻,但仍拦下警车,侮辱警察,暴力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陶某某知道陶某某和陶某某妨碍了疫情的防控,但仍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暴力袭击。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妨碍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结合三人的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安徽一村民小组组长带头妨害疫情巡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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