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2字,读完约3分钟
刘启,本报两会报道组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部要将普及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金融素养。同年,国务院《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金融知识在部分大学、中小学的普及。
近年来,在金融机构、学校、教师、教育机构等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将国家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提高国民金融素养、加强道德教育和整体教育、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国民的金融素养整体水平还不高,在将金融知识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难以进一步推进。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白鹤祥说,要从根本上建立金融知识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必须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纳入义务教育所需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为通过立法全面推进金融知识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在今年的两会上,白鹤祥提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议。他说,全面推进金融知识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参与。只有所有各方共同努力,这一事业才能长期和可持续地进行。
白和祥认为,第一个关键是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机整合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分别对义务教育的课程和教材编写做出了宏观规定。因此,将金融知识融入义务教育所需的基础知识和素质技能,完全符合我国义务教育法对学生培养目标的法律要求。建议教育部在全面修订课程标准时,明确财经知识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尽快建立将财经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
白鹤祥建议,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同时,建立由教育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全国教育系统金融知识纲要》,作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配套制度。明确了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和学校都参与了这项工作
(编辑孙倩)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白鹤祥:建议尽早建立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6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