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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3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安置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凡有意愿来苏州就业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在人事档案移交后申请安置。
《通知》明确规定,愿意在苏联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人事档案移交后申请定居:(1)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教育部取得学位。获得认证的海外学生;(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博士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5岁,硕士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教育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岁。
《通知》明确规定,在苏联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人员,可在人事档案移交后申请结算:(1)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学士学位(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中等条件之一,年龄不超过45岁。上述人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根据条件申请结算。
《通知》还明确规定,凡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三级,年龄不超过35岁,在苏联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滞纳金)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在人事档案移交后申请结算。
根据通知,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到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可以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无合法稳定住所的人才集体户,由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要求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可以将其配偶和未成年及失业的未婚子女转移到合法稳定的住所,但其登记的永久住所除外。对拟安置对象实行公示制度。
通知强调,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外,3月19日,苏州还发布了《苏州高端人才奖励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据《苏州日报》报道,该计划以国际惯例和国内最佳政策为基础,紧紧跟随苏州主导产业的方向,以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为目标,直接参照个人工资按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年薪为40万元,以匹配人才的贡献和回报,使薪酬与国际标准接轨。
据介绍,该奖励计划在原突出贡献奖的基础上,面向在主导产业和前沿科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和保税区急需的人才,按个人工资标准,年薪40万元,每年奖励40万元。确定申请单位的类别,包括市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候选人创办的企业、苏州市重点前沿科技领域在R&D从事生产的企业、苏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主体、苏州市新R&D机构认定的单位。在上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或尖端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骨干,连续工作一年,年薪40万元以上,并依法在江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由其所在单位代为申报。
苏州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奖励计划实施后,原《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意见(试行)》和省级有针对性的奖励政策同时生效,按照互不重复的原则实施。(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苏州新政:本科直接落户,这类人才每年最高奖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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