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13字,读完约4分钟
3月26日,中信经纬客户刚刚宣布剥离子公司上市,随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调查,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幕真的发生在a股上市公司延安碧康身上。26日晚,延安碧康再次宣布,由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调查期内暂停分拆子公司上市申请。
根据公告,3月25日,该公司因涉嫌非法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剥离的条件应符合“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根据公告,由于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在调查期间,公司将暂停分拆子公司的上市申请。
据公开信息,延安碧康成立于2002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15.32亿元,于2010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顾。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能源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延安碧康持有九九九87.24%的股权。该公司的拆分方案表明,九九九2018年收入为10.69亿元,净利润为1.17亿元;在2019年的前九名中,收入为13.3亿元,净利润为6590万元。
分拆出来的子公司已经在创业板上市很长时间了
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了担忧信
3月25日,延安碧康宣布计划将其控股子公司九九九科技拆分为创业板。通过这次分拆,九九九科技将作为公司新能源、新材料和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平台独立上市。
根据交易计划,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九九九科技,九九九科技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合并报表中。虽然这次分拆会冲淡公司对九九九科技的兴趣,但九九九科技的发展和创新将通过这次分拆进一步加快,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
然而,上述分拆上市方案引起了交易所的关注——3月25日,延安碧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此次分拆上市的主体是否与2010年5月首次上市的主体属于同一资产,是否存在重复上市。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延安碧康进入公司999年,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6%,而延安碧康的真正控制人李宗松也成为公司999年的真正控制人,完成了借壳上市。换句话说,九九九曾经是陕西碧康借的“壳”。这个拆分列表是重复列表吗?
此外,深交所的关注函指出,2015年12月,1999年披露,自2013年以来,面对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等不利因素,以及公司转型升级和产能扩张导致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等内部不利因素,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内部不利因素是否依然存在,并详细讨论九九九是否持续盈利。延安碧康是否积极迎合市场热点,是否涉及忽隐忽现的分拆上市。
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
股票价格限制
次日,延安碧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第2020001号)。由于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将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具体细节尚未披露。
在二级市场,26日,延安碧康的股价开盘越来越低,下午开盘后收盘。截至收盘,其股价报8.84元/股,下跌9.98%,总市值为135.5亿元。
据新浪网报道,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赟律师表示,中国证监会对延安碧康的调查是否与之前收到的警示函所涉及的问题有关仍不确定,有必要等待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做出最终结论。根据我国证券诉讼法律法规,投资者可以对中国证监会调查的受到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依法要求赔偿。目前,在2020年3月25日之前购买延安碧康、在2020年3月26日之后出售或持有延安碧康的投资者有资格获得补偿。(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利空接踵而至!延安必康遭证监会调查,分拆子公司计划搁浅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3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