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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代财经王燕

露露和露露之间的商标纠纷仍在继续。

4月9日,在被承德露露(sz:000848)起诉要求赔偿人民币1.08亿元后,露露集团前董事长兼主要创始人和前总经理王也发表声明称,他们“震惊、委屈、极其愤怒”。

图片来源:中国视觉

和王表示,希望各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公正客观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承德露露和南露露的诉讼伤害了露露品牌。我们呼吁双方寻求双赢和合理的结果。”

4月10日,致电承德露露证券事务代表,称公司未回复、王的声明,但起诉、王的主要原因是未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转让了原告公司持有的露露南方公司51%的股权和实际控制人身份。

同一天,时代财经联系了承德露露的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前管理人员,了解承德露露与露露南方公司之间的“恩怨”。

据该人士透露,露露集团成立露露南方公司是为了借助外力开拓南方市场,双方长期有业务往来,露露南方公司对露露集团有很大的资金支持。

“当时,我们都知道公司决定引进利乐包生产线。由于承德露露考虑到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而决定不推出,是由露露在南方推出的,所以集团内部应该有协议。从露露当时的一名员工来看,这是承德露露与露露南方的责任协议。目的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把露露品牌做大。”上面提到的人说。

遭承德露露索赔1.08亿 前创始人称感到愤怒

至于承德露露对前高管的指控和索赔,此人认为露露商标归集团所有,集团也有权安排使用该商标,与上市公司无关。“(露露)南方市场是由南方公司开发的,与股份公司从来没有关系。协议的签署与上市公司无关,由本集团自行处理。”

遭承德露露索赔1.08亿 前创始人称感到愤怒

4月6日晚,承德露露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起诉原高管、王等。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予受理。

承德露露在公告中表示,、王在担任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下属公司露露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露集团公司”或“琳琳集团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露南方公司”)和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了《备忘录》

遭承德露露索赔1.08亿 前创始人称感到愤怒

诉讼中,承德露露要求确认两被告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处置知识产权、分割市场、限制公司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构成了公司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截至2019年底,两被告被责令对原告因关联交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08亿元人民币(人民币,下同)进行连带赔偿。

遭承德露露索赔1.08亿 前创始人称感到愤怒

图片来源:承德露露公告

事实上,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

1995年,为了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承德露露控股股东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合资成立了露露南方公司。其市场覆盖范围主要覆盖华南八省,产品独家生产和销售权在利乐包。露露南方公司和承德露露,均起源于露露集团,是露露集团发起的两个控股子公司,承德露露于1997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遭承德露露索赔1.08亿 前创始人称感到愤怒

2006年,万向部进入承德露露。同年,承德露露以3.01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和条形码等无形资产。2008年3月,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变更,成为“露露”商标的合法持有人。

但随后围绕露露商标的归属问题,承德露露与露露南方公司展开了多年的“互诉拔河”。(单击查看相关报告)

露露南方公司称其拥有露露商标的长期使用权,承德露露认为露露南方公司非法使用无形资产。

这种“窝里打架”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公司的活力。中国食品行业分析师朱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路路南方公司在很多省份都占有路路的市场,而承德路路之前败诉,将对其整个国家的经营、产品规划以及未来的中长期战略产生很大影响。”

遭承德露露索赔1.08亿 前创始人称感到愤怒

在转而起诉对方、王的同时,承德露露没有放弃与南方露露公司的商标竞争。

4月10日,承德露露告知时代财经,该公司与南方露露公司之间的案件管辖权已转移至广东省汕头市,该公司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再审。如果有任何进展,它将发布公告解释。

来源:BBC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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