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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4月14日消息,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缓解企业困难,促进就业、外贸和外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从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利息暂免。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海关总署:自4月15日至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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