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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的实施,该规则何时实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据记者梳理,本轮创业板改革和试点登记制度共发布了26条相关规则,涉及初始审核、再融资、并购重组审核、持续监管、发行承销和交易五大方面。但是,此次发布的业务规则和配套安排的正式实施时间不同,大规则下的一些规定的实施时间有特殊安排。为此,泰骏逐一梳理了各项规则的实施时间,让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整个创业板改革的“建设进度”。
1、第一审核班
本轮创业板改革第一次审核有九大规则,从发布之日(6月12日,下同)起全部实施。然而,一些规则下的条例的实施时间并没有遵循大的规则。
具体而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及上市审核规则》第22条第2款第3项将在一年内不执行,主要阐述了亏损企业申请首次上市的条件。
此外,还应注意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相关审计工作衔接安排中的每个重要时间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计,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了被审查企业(以下简称被审查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的相关申请。从2020年6月30日起,我们将开始接受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2020年7月31日前,被审查企业或新申报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购重组的,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的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和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报表的有效期可延长一个月。
此外,行业咨询专家库和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已于6月12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将于本周完成)。
2.交易类别
交易主要涉及五大规则。除了与股票质押式回购和创业板股票协议回购交易相关的事项外,其他四项主要规则将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从首次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起执行,即在新规定下创业板首次新股上市前不执行。
其中,对创业板交易的特别规定主要包括竞价交易(包括调价至20%、价格套期、当日停牌等)。)、盘后竞价交易、交易公开信息(如龙虎榜)等投资者最关心的内容。
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提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暂时不实施深交所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的相关规定,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安排将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3.再融资、合并和重组审查
关于再融资、并购的三大规则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暂不执行。这两项条款主要涉及上市的亏损企业的重组。
4.持续监督
持续监管主要涉及五大规则,其中《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香港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深交所上市公司网上投票实施指引》自2020年7月27日起生效。
具体来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下的许多规则的实施时间是不同的:
新《上市规则》第2.1.2条第3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暂不执行。
新上市规则实施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应适用原上市规则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根据原《上市规则》,原《上市规则》仍适用于2019年度报告中的暂停上市、暂停公司股票上市、随后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报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原上市规则暂停、恢复或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
在新上市规则实施前,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后,按照原上市规则进入退市合并期。
新《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金融退市风险预警从2020年第一个会计年度开始。
新《上市规则》实施前,上市公司重组、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已被法院受理的,适用原《上市规则》,公司股份不存在退市风险。
新上市规则第9.4条关于其他风险提示的规定将于2020年9月12日起实施。
此外,为使新旧规则的适用衔接良好,如果创业板上市公司计划在2020年7月27日或之后召开股东大会,应在相应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投票代码调整为“35+证券代码最后四位数字”。
5.发行和承销
发行与承销主要涉及四大规则,均从发行之日起执行。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涨跌停何时变20%?创业板改革26项规则明细时间表来了,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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