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6字,读完约3分钟
为遏制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案件频发,保护生态环境,保持人民健康,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犯罪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7月至11月组织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活动。
《通知》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各级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境犯罪,认真安排,及时发现环境犯罪线索;重点监管和及时查处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项目管理,对重大案件实施精确打击。要审查投诉、信访、行政处罚案件和危险废物特殊处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远程执法手段的使用力度,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监控,深入查处一批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大案要案,杜绝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和处置,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2369”等举报热线将畅通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的举报渠道,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对举报内部知情人进行奖励。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为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活动期间,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对地方专项行动开展的监督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进行联合监督。同时,对查处环境犯罪成效显著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联合通报和表彰。
为落实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针对重点企业线索和监管中发现的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部署环境执法、固体废物管理和环境监测人员组成工作队,追查非法转移和倾倒危险废物的源头,查明生产、运输和倾倒环节,并依法对该环节涉及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涉嫌环境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消除“无案移送”和“以罚代罚”的现象。
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昆仑2020”专项行动,将危险废物污染违法犯罪纳入打击重点,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开展打击犯罪活动。积极开展线索调查和信息判断,坚持全环节、全链打击理念,充分利用各种调查手段,加强固定证据收集,联系调查,查清涉案犯罪事实,及时抓获涉案人员,摧毁和切断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产业链。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合作与配合,依法及时受理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联合调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案件定性和固定证据方面的案件咨询,确保案件顺利移交检察机关。
各级检察机关要及时审查申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人员,严格控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及时批准逮捕、起诉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汪洋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9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