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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7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防汛救灾中物资、日用品、生活服务行业、线下零售平台等重点领域的市场价格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根据通知,市场价格监管的重点领域包括:

防洪救灾物资。重点包括:石材(块石、料石等)。)、沙(山沙、河沙、海沙等。),木材、竹子、编织材料(草袋、麻袋、芦苇垫、编织袋、梭织布等。),捆绑材料(铁丝、麻绳、尼龙绳等。),油(汽油、柴油、润滑油、钢丝绳脂等。

(二)生活必需品。要点包括:米饭、面粉、方便面、食用油、猪肉、鸡肉、鸡蛋、蔬菜、牛奶、盐、矿泉水等。

(3)生活服务业。重点包括:餐饮、停车、交通、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

(4)线上和线下商品零售平台。重点包括:商场、超市、淘宝、JD.com、品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第一,加强对市场价格的检查和监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监测,科学分析和判断市场价格走势,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当本地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市场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深入市场,开展重点价格检查和抽查;关注市场检查、提醒、政策公告等。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和明码标价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第三,严格及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价格外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汛期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于防汛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在严重洪涝灾害造成供应紧张、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下,要严格、及时处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生产和供应稳定。第四,增加典型案例的曝光率。及时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威慑。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各级履行职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夯实责任,勇于承担责任,深入一线,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和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各级应急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在发生洪水或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监管预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处理投诉和报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国家12315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确保“事事到位,事事呼应”。在紧急情况下,要规范回复内容,第一时间处理,安全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交好的信息。重庆、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洪涝灾害严重地区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于每周五向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管与竞争局)报送当地市场价格监管情况,并随时报告突发情况。其他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电邮:shichangerchu@sina)。加强宣传引导。做好防汛救灾期间价格监管政策的解读工作,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预期。加强价格舆情监控,充分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言,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防汛救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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