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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沈阳9月4日电记者从辽宁省司法厅了解到,辽宁省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和清单。根据新编制的《辽宁省公证所需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辽宁省“最多运行一次”,有55份公证书。

据悉,辽宁省司法厅公证处和省公证员协会组织公证行业专业人员在业余时间编制了该名单。从收集、整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到重新论证、重新征求意见和重新审查,《清单》的编制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几份草稿被修改,最终形成了《清单》的完整版本。新版《清单》在原目录141项的基础上,确认了104项公证书,进一步澄清和细化了原“最多27项公证书”。最后确定,在公证当事人承诺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并承担相关责任的情况下,辽宁省最多可有55个公证认证项目。与此同时,清单中的每个公证项目都增加了“简化程序和创新服务措施”等六类措施。(记者刘)

55个公证项目“最多运行一次”

《人民日报》(第13版,2018年9月5日)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55个公证项目“最多运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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