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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SASAC网站1月20日报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郭子发蔡平[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监管体系进行了整合和修订。

该通知包括六个部分,涵盖了活动之前、期间和之后的关键环节。与原有制度相比,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落实各主体的管理和控制职责。进一步明确集团董事会、管理层、职能部门和经营实体的职责,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业务。

二是强化套期保值原则。在坚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交易品种、交易时间、规模、方向以及与实物匹配等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套期保值的本质和原则,即禁止投机性交易,以降低实物风险敞口;通过增加交易总量和时间规模,严格防止超规模交易;通过要求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务效果综合评价机制,可以防止因片面追求金融衍生业务的单边利润而引发的投机行为。

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三,实行分类管理和控制。根据货币和商品衍生业务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在业务规模、岗位设置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区别对待,既体现了严格的监管,又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四,详细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要求。在监控手段方面,提高建立信息系统的要求,实现在线监控,巩固系统法规;在风险预警中,建议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及时识别各种风险;在应急处理方面,要明确处理要求,做出适当的反应。

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五,严格控制关键节点的运行。坚持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严格合规管理;强调授权和审批的要求,严格防止越权违规操作;提高保证金控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风险;建立日常风险管理报告、月度部门检查和季度管理沟通机制,加强业务动态管理。

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六,加强监督检查。细化审计监督的原则要求,明确集团归口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重点,严格防范违规行为,确保制度落实。

SASAC的监管重点仍是跟踪监测事件和事后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按季度和年度报告业务发展情况,对重大问题要求在24小时内进行专题报告。二是严肃问责和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重大损失风险、造成严重影响等问题,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级,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三是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定期协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专业水平。

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下发后,SASAC将对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进行培训,讲解修订的重点内容,帮助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日常对口指导工作,回答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督促企业落实《通知》要求。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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