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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月21日电(记者兰)记者21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同日,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因受贿罪和隐匿境外存款罪被公开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经审理发现,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吴建荣利用职务便利,担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人民币20,500元。2017年3月,时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的被告吴建荣申报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时,未如实申报其妻子在汇丰香港账户中的存款300.46万港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建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要求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极其巨大的;境外存款未按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构成隐匿境外存款罪。吴建荣犯了两项罪行,应该因几项罪行一起受到惩罚。考虑到吴建荣在受贿罪中的供述,他在隐瞒境外存款罪中的自首,以及支付全部赃款后的情形,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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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吴建融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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