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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通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网友发帖称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跑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意图传染他人。通州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天找到了海报上的刘(男,22岁)。经过调查,他没有感染病毒,健康状况良好。他的供词声称他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是出于恶作剧。目前,刘因涉嫌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已被通州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目前,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编造和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对此,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与此同时,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要相信谣言,不要宣扬谣言,增强信心,科学地预防和控制谣言,共同努力与这一流行病作斗争。
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并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辐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资料来源:通州公安局)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北京通州警方通报编造散布疫情虚假信息行为: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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