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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8年7月首次公开征求意见后,银监会于4月16日再次征求对《保险代理人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意见。
保险代理人是指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代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兼营保险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机构。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有专业保险代理法人1779家,兼营保险代理机构3.2万家,营业网点22万个,个体保险代理人900万人。这些数字意味着《条例》的每一次调整都涉及10000个机构和1000万名代理人。
因此,“自第一次公众咨询以来,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提出的意见基本上是中肯的。银监会全面梳理各方意见,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广泛吸收,最终采纳了一些合理意见。并决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取消许可证的有效性
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与征求公众意见的初稿相比,《条例》进一步坚持了简政放权、整合管理、优化服务的主调,总体内容变化不大。最重大的变化是取消了许可证的三年有效期。
根据现行规定,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和兼业保险代理机构(银行除外)的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根据多年的监管实践,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分散、混乱、内部控制薄弱的特点,对机构进行许可证有效期设定和定期体检是一项强有力的制度安排,对完善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合法合规经营、增加市场退出、提供有效监管发挥了巨大作用。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预测,取消许可证有效期将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优质企业加快发展。当然,取消有效期并不意味着放弃。上述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达到扶优限劣的目的。
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指出,为了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该条例对加强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要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和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法律文书和监督、检查和调查通知书;参与监督检查和调查的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和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和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提高性能避免要求
扩大回避人员的范围
《条例》还明确规定,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时,应当符合回避条件。
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监管实践的早期,保险监管部门查处了保险机构高管的部分近亲属通过虚报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及其高管收取费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自去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几份文件,对避税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12月底,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绩效回避指导意见》;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在汽车保险领域开展避税的通知》。这些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市场,避免混乱。
在保险代理方面,根据现行规定,保险公司的员工如果投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需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根据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一般要求,条例受到更严格的管制。例如,第9条规定,保险公司的雇员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雇员不得投资于保险专业机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应当遵守有关业绩回避的规定。
除上述重点调整外,《条例》还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准入条件和区域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注册资本进行了调整。总的来说,在简化管理和下放权力的同时,进入壁垒也提高了。
咨询于5月20日结束。关于正式发布日期,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总结吸收,进一步完善,争取尽快出台《保险代理人监管条例》。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银保监会二次征求意见 保险中介牌照取消3年有效期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14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