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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判决文件网公布的网通证券与四川省邻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水县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使这家业务困难的“先锋”经纪公司再次惹起事端。

据网通证券介绍,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10月22日,邻水农村商业银行委托网通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买断回购交易。邻水农村商业银行是债券的实际权利人,网通证券根据邻水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与指定的交易对手进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在具体交易过程中,网通证券表示,已与邻水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债券交易协议。

网信证券再逢多事之秋 涉1.3亿元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被驳回

到期后,邻水农村商业银行拒绝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五笔债券的回购义务。据网通证券称,这导致公司流动性困难,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公司对协议中的两笔债券提起诉讼,要求邻水农村商业银行履行债券回购义务,支付购买价款1.3亿元及违约金78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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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辩称,其从未与网通证券签署过与案件相关的协议,也未建立债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网通证券与第三方之间就本案涉及的债券进行的所有交易均独立于第三方并经第三方同意,且不受邻水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和指示,与邻水农村商业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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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听取了双方提供的证据,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认为网通证券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复印件,不是原件,不承认真实性、相关性和证明力。

最后,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网通证券与邻水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债券交易协议》,从而形成了债券交易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网通证券与第三方之间的债券交易没有受到邻水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和指示。法院驳回了网通证券的索赔。同时,网通证券承担案件受理费73.3万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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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网通证券经历了一个多事之秋。2019年5月5日,辽宁省证监局向网通证券发出风险监控通知。由于网通证券存在重大潜在风险,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派出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对网通证券进行专项检查,对其资金配置、资产处置、人员调配、印章使用、合同订立和履行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控。

网信证券再逢多事之秋 涉1.3亿元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被驳回

随后,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通过日常监管,发现网通证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重大潜在风险。辽宁证监局依法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公司客户资产安全,员工基本稳定。(王鸿)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网信证券再逢多事之秋 涉1.3亿元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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