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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月10日电(记者郑)1月10日,上海市发布文件,宣布将非本地居民家庭纳入公租房保护范围。

本文件名称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共有产权房屋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共有产权担保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后,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只要符合居住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条件,均可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担保住房。

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共有产权的房屋经审查同意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预告登记证和产权证上记载房地产权利人和产权份额,注明居民姓名,并注明“共有产权保护房屋”、“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本市非城镇户籍”。

上海修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非沪籍家庭符合条件可购买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如果购买者和未在上海登记的居民的居住证在获得产权证后的五年内被注销,他们应腾空享有共有产权保护的住房,但在上海的居住登记除外。

据了解,非上海户籍家庭腾空的房屋为共有产权保护房屋,将由发放供应场所的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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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上海修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非沪籍家庭符合条件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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