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89字,读完约4分钟

“两高一署”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的指导意见》

人身攻击警察是对警察的暴力攻击,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1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安部发言人郭林表示,2019年12月27日,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由“两所高中一个系”联合发布的专门惩治袭警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袭警罪的适用和严惩暴力袭警的具体标准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平表示,《刑法》第277条第5款规定:“对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的,以妨碍公务罪从重处罚”,加大了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维护警察执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从执法和司法实践来看,由于对袭警犯罪缺乏统一的定罪量刑标准,各地对法律的认识不一,导致一些行为恶劣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或从轻处罚,难以遏制袭警案件频发的趋势。为了准确贯彻《刑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此类案件的性质和处罚,《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暴力袭警的情节和从重处罚的情节,突出了实践操作性,体现了对袭警犯罪行为的严惩,有助于遏制袭警犯罪行为频发的趋势。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孙平介绍说,《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警察的直接攻击,如咬、踢、扔和其他直接攻击,砸警察使用的警察装备和其他警察装备,以及对警察的间接攻击是对警察的暴力攻击,应适用《刑法》关于攻击警察的规定。使用武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和袭警的不良手段;警察受轻伤、警械严重损坏、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逃逸、证据毁灭等严重后果;许多人袭击了警察或袭击了两名以上的警察;如有类似犯罪记录等7种情况,应酌情加重处罚,一般不适用缓刑。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持枪抢劫罪、持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依法适用于与警车相撞、拖走警察,抢劫、抢夺警察枪支,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警察人身安全的行为。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对这类案件进行调查、起诉和审判,确保案件及时处理,准确认定,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袭警行为不能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它不仅是对警察造成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标准,也是对行为方式方法和对职责影响程度的综合考虑。对于袭警罪,要严格掌握宽大范围。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检察机关在办理袭警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把握立案标准和起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说:一是实行咬、踢、扔、扔等。,亲自攻击警察,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二是砸、毁、抢警察使用的警车、警械和其他警械,对警察进行人身攻击,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第三,虽然没有发生暴力袭击,但它有可能实施暴力,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第一和第二个案件主要是打击执法警察的人身攻击或胁迫。根据《刑法》的规定,妨碍公务罪应受到严惩;在第三种情况下,虽然不存在针对警察的暴力行为,但也可以适用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妨碍公务罪的刑事责任。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应该指出的是,醉酒者犯有袭警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罪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罪提供工具、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景峰说道。

据悉,下一步,公安稽查执法机关将围绕《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地方各级公安稽查执法机关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指导意见》的各项规定,加强指导,注重调研。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真正运用《指导意见》,提高办案质量,严惩袭警犯罪,力争做到最好(记者倪伟)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0bbc.com/xbglxw/4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