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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赵百志南)财政部网站22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表明境外居民综合收入应与境内综合收入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应结合国内营业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简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国内所得合并的,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纳税申报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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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BC新闻网
标题: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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